在解放战争中长富资本,大批陈诚土木系干将被俘,其中第二是兵团中将司令黄维、湘鄂川边区绥靖公署副主任兼第七十九军中将军长方靖、第六十六军中将军长宋瑞珂、第二零六师少将师长兼洛阳警备司令邱行湘、第十八军少将军长杨伯涛等人进了战犯管理所,整编第七十师师长陈颐鼎被俘后去刘伯承元帅创办的军校当了教员,整编第七十二师中将师长余锦源战败投诚后又跑回老蒋那里当了第七编练司令部、成都防卫总司令部,再次被俘就连进战犯管理所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些土木系干将连陈诚的“十三太保”都算不上,所以才被陈诚推到最前线当了俘虏,他们进了战犯管理所争吵不休,特赦后当了全国政协文史专员,依然为陈诚打笔墨官司,他们的“战场”,就是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发的《文史资料选辑》:杨伯涛写了《陈诚军事集团发展史纪要》,黄维写了《对<陈诚军事集团发展史纪要>一文的更正》和《邓演达烈士被害的真相》,方靖写了《对<陈诚军事集团发展史纪要>一文的订正和补充》,宋瑞珂写了《陈诚及其军事集团的兴起和没落》和《邓演达的被害与陈诚的发迹有关联吗?》,邱行湘写了《关于邓演达之死的问题》。
这些被俘的土木系干将打打笔墨官司的核心问题,就是“陈诚有没有出卖邓演达”。此事的导火索就是杨伯涛说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邓先生匿居上海租界,蒋遍索不得。这时(一九三二年)陈诚一面积极拥蒋,一面却暗地和邓先生保持联系,因而对第三党的活动略有所知。邓先生被蒋捕去以后,当时即有人说是由于陈为了取得蒋介石的信任,向蒋告密,邓先生致遭逮捕。”
虽然杨伯涛在文中也引用其他说法,表示陈诚未必真的出卖了邓演达,但是同为全国政协文史专员的黄维等人却不肯干休,纷纷撰文批驳,于是就有了上面笔者罗列的文章。
黄维的反驳文章,颇有给杨伯涛“扣帽子”的意思,他罗列了大量证明邓演达并非陈诚出卖的资料后下了结论:“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邓演达被害这一历史案件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由此也可进一步证明杨伯涛说陈诚暗害邓演达烈士是无根据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一九八二年九月七日。”
杨伯涛和黄维积怨甚深,他们在政协文史专员办公室“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打起笔墨官司也是毫不留情,最后其他土木系干将也纷纷加入战团,但是很奇怪的他们大多支持特立独行人缘不太好的黄维,而不支持跟他们重做同事时间更长的杨伯涛。
陈诚是什么人,大家都知道,但邓演达因为遇害较早,可能就有些人不太熟悉了。
曾任黄埔军校政治部宣传科长的罗伯先在《一代英豪邓演达》(《文史资料选辑》第八十六辑)中有详细介绍:“邓演达是民主革命时期一位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他追随孙中山先生在奠定广东革命根据地中起过重大作用。尤其是在北伐战争中,邓演达任北伐军总政治部主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大革命时,孙中山先生就曾讲过这样的话:‘干革命,有两达,革命有希望’。所谓两达,一个是指张民达,另一个就是指邓演达。 ”
陈诚1924年在粤军第一师当连长时,营长是严重,团长就是邓演达。邓演达不但在军中是陈诚的上司,而且对陈诚有知遇之恩长富资本,再加上保定军官学校期间有师生之谊,黄埔时期陈诚给邓演达当过副官,如果真是陈诚出卖了邓演达,那么此人的人品,就实在过意卑劣了。
同为黄埔出身的罗伯先表示邓演达被捕与陈诚无关:“一个打进来的坏人陈敬斋(黄埔学生,江西人)向王柏龄告密,蒋帮特务立即勾结和界捕房逮捕了邓演达,随即解往南京向蒋介石报功。同时被捕的还有郑太朴、周力行、罗任一等十余人。 邓演达在南京受尽蒋介石威追利诱,蒋曾以第二把交椅的高官厚禄作诱饵,要邓演达放弃他的政治主张。邓演达大义凛然,不为所动,严词房色加以痛斥。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夜晚,邓演达被秘密杀害于南京麒麟门外沙子岗,年仅三十七岁。”
黄维、邱行湘、方靖、宋瑞珂等人与杨伯涛争论不休,但都是“引用资料”来说话,但手上却都没有第一手资料,直到《文史资料选辑》第一百二十三辑出版,这场论战才算告一段落: 审讯陈敬斋时就在旁边的萧翰香,写了一篇《邓演达被害记》,根据庭审记录,详细披露了陈敬斋出卖邓演达的全过程。
陈敬斋,原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上海市干部会干部,因生活腐化而得绰号“窑公子”,其人在邓演达身边担任文件整理和分发工作,因为多次向邓演达索要补贴(邓三次批给他二百六十元)去三瓦两舍打哄而被停职。
被停职的陈敬斋想到了蒋介石悬赏通缉邓演达的文告,就在1931年8月3日,以“钟春岑”的化名给老蒋写了一封告密信:“我是第二党党员,邓演达已经回国,现正在上海活动,组织异党。如有需要于我者,请速派人前来联系,唯愿给以经济上的援助和政治上的掩护,并希能资助出洋。接信后请用登报寻人的方式,定下接头地点。”
1931年8月15日,老蒋的特务们拿着淞沪警备司令部签发的逮捕令跟陈敬斋接上头,并于17日由陈敬斋带路,找到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干部训练班第二期秘密培训地点、假愚园路愚园坊20号任援道私宅,陈敬斋把邓演达指给特务们后溜走,特务们破门而入,抓走了邓演达。
陈敬斋出卖邓演达,并没有拿到老蒋许诺的悬赏,叶秀峰只答应给他一万元,且以“护照不好办”为由,拒绝了他出国留学的要求——即使是口头答应的一万元,陈敬斋也没有完全拿到,淞沪警备司令部侦缉队队长邓警铭扣下了两千。
陈敬斋出国不成,八千元也是法币而非现大洋,别说出国,连生活也成问题,于是他只好夹着尾巴回到江西景德镇,与人合伙开了一个瓷窑——他家原先就是烧瓷器的,但“窑公子”之名,却跟烧窑无关。
陈敬斋以为自己出卖邓演达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道他的行动早已在邓演达战友的监控之下,就等时机成熟将其送上审判台。
1949年春,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在讨论工作时,把陈敬斋的问题列为重要议程,并派出得力人员到景德镇青风岭街19号利兴富瓷铺以“看望”为名确定陈敬斋确在其中,并就近监视。
1949年11月,农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上提出了“逮捕叛徒陈敬斋归案法办”的提案。在周恩来、董必武、罗瑞卿等的支持和帮助下,1950年3月初,农工党中央派陈其勋(江西人,曾和陈敬斋相识)带着公函到南昌,会同江西省公安厅抓捕陈敬斋。
陈敬斋被抓后在南昌经过初审,又押解到北京,由最高人民检察署(1954年确实叫这个名字)指定北京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3月22日向北京市军管会军法处提起公诉。
经过三次审讯,陈敬斋对自己出卖邓演达的罪行供认不讳,跟截留他两千元赏金的原淞沪警备司令部侦缉队长邓警铭一同被公开庭审:“审判员最后问他:‘陈敬斋,对你这个案子,你自己还有什么意见?’陈敬斋答:‘我罪大恶极,听候政府处理。’”
1951年4月25日,《军字第245号判决书》判决:“陈敬斋,江西都昌人,53岁。该犯变节投敌,勾结蒋匪杀害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领袖邓演达,应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财产没收。”
宣判结束,陈敬斋被押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当时黄维和杨伯涛等人都在战犯管理所学习,自然没有机会参加庭审,后来也没有看到详细的庭审记录,于是才有了那场旷日持久的“论战”。
陈敬斋没有留下历史照片,或者留下了笔者没有找到,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叛徒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黄杨之争”可以休矣,但不知当时在台湾当“行政院院长”的陈诚,听到陈敬斋被枪毙的消息,是喜还是悲?
“邓演达被陈诚还是陈敬斋出卖”公案,看似应该以陈敬斋被明正典刑告终,但是笔者再看黄杨论战以及其他土木系干将发文辩论的时间,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杨伯涛发文是在1978年11月,黄维和邱行湘、宋瑞珂等人跟他一直吵到1982年,这其中,是不是还有很多只有他们知道而不为外人所知的内幕?陈诚有没有像汤恩伯出卖陈仪一样,对“恩公”邓演达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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